近日,《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相继发布,确定了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最后一个秋冬季的攻坚任务。
此外,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通报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课题验收结果的函》,28个课题验收,包括柴油机排放及强化管控措施、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技术平台和VOCs重点行业排放特征及减排监管技术体系研究等。
综上来看,我国目前为秋冬重污染天气和新一轮的大气污染治理做足了准备。
2020年作为新旧转化的节点,大气污染治理将会怎样进行呢?
VOCs成补齐短板的关键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主任贺克斌会议中指出,大气污染治理的主要矛盾和短板是VOC。VOCs是形成臭氧和细颗粒物的重要前体物。经过多年来的治理,我国通过技术手段把VOC的增量控制住了,但存量并没有出现下降。
臭氧污染问题的凸显,而研究表示,VOCs是现阶段重点区域O3生成的主控因子。因此,VOCs减排成“十四五”期间大气污染治理的主要任务。贺克斌指出,未来5年,与甲苯、二甲苯、乙烯、芳香烃等几种化学成分有关的产业和企业,可能会得到“重点关照”。
另一个要注意的是,VOCs治理在政府监管层面上仍存在重视程度不足、监管力度不足、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在企业治理层面则表现出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综合治理效率低下、园区和集群综合治理水平良莠不齐、监测监控不到位的问题,这些则是治理VOCs的突破口。
业内普遍认为,做好VOCs减排也是实现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的关键。
治理措施和手段上要做好结合
资料显示,一般认为背景浓度、污染物排放量、气象条件是影响城市地区空气质量的三个基本要素,大气污染物减排的手段和方式和城市主动净化能力则可视为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第四要素和第五要素。在此背景下,有专家指出,减排与主动净化能力建设并重是城市大气污染深度治理的路径。
结合“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贺克斌认为,在更长远的大气污染治理中,更要注重“蓝天”和“低碳”的协同改善。
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是能源转型,能源也正是大气污染治理中优化调整“四结构”的之一,影响空气质量的占比加重,尤其是交通领域。进一步实现空气改善需将煤炭在一次能源中的消费比重由85%降低至6-15%,同时交通领域电动车的比例将达到40%以上。
由此可见,大气污染治理仍要度过一段艰难、漫长的时期。
根据生态环境部的数据显示,与2015年相比,2019年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均浓度下降23.1%,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2%。四年时间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这也给了我国接下来的大气污染治理坚定了信念。
以上述成绩为踏板,我国有信心也有能力实现进一步的空气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