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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零碳排放≠量为0,新要求下取得的进展

添加时间:2020-11-05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清华大学报告指出,到2050年实现2℃温升控制目标的深度减排路径,需要实现二氧化碳近零排放,二氧化碳净排放量需要并有可能降低到20亿吨左右。
 
  查阅资料可知,“近零碳排放”是指综合利用低碳技术、方法和手段以及增加森林碳汇等碳中和机制减少碳排放,实现在建筑、交通、能源、农业、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限定区域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逐步趋近于零。
 
  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台的文件,“近零碳排放”比“低碳排放”要求更高。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战略规划部副主任王永明指出,“近零碳”本质上是一种低碳,在状态上更接近于碳中和,还没有达到零碳状态,允许采用碳汇抵消等机制,不单单是指碳排放量下降。
 
  对此,业内专家建议,“近零碳排放”涵盖不同领域、要素和不同模式,实现应遵循多措并举、系统集成的原则,以保证“近零”碳排放的状态和效果可持续。为达到这一目的,我国近年来展开了在这一领域的探索,地方、企业等均有了新的实践。
 
  2015年我国提出“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并确定“到2020年建设50个示范项目”的目标,表示将从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探索城市低碳发展模式。十三五”以来,广东、深圳、江苏、海南、北京、浙江、陕西、江苏、湖北、上海、湖南等地区,因地制宜,在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方面取得了不同程度进展。
 
  2020年9月26日,厦门在全省率先建成了首个近零碳排放示范区——东坪山近零碳排放示范区。
 
  据相关负责人极少,截至目前,东坪山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已完成354盏LED太阳能路灯的布设并投入使用,预计年减排量约49吨二氧化碳;还在1条纯电动公交线路,投入使用3辆纯电动公交车,预计年减排量约29吨二氧化碳。
 
  除此之外,湖北也将加入其中。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其中表示将分三个阶段来实现,到2020年底,要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城镇、园区、社区、校园及商业场所,组织开展首批示范工程项目建设。
 
  《实施方案》中将近零碳城镇试点、近零碳园区试点、近零碳社区试点、近零碳校园试点和近零碳商业试点等作为重点,并鼓励不同类型试点区域探索“高校+园区+社区”的联动创新模式,把近零碳排放区建成绿色技术创新的综合示范区、集聚区。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今年也将目光放到这一领域。9月14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举行签约仪式,根据双方合作协议,西安市碑林区将出资5亿元,以零碳能源板块业务为基础,与启迪环境设立全国性总部基地——启迪零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尽管我国在近零碳排放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有很长的路需要走。比如在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上,存在概念认识相对不到位、建设标准相对不够统一、配套措施相对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由此可见,以开头的目标为导向,我国还需进一步加大温室气体的减排力度和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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