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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48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

添加时间:2020-11-12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2020年9月3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贤明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0年是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河北省各级各部门凝心聚力,强化协作,水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新闻发布会上,李贤明介绍了城市黑臭水体及其治理标准、我省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成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城市黑臭水体主要指的是城市建成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关于治理标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生态环境部共同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判定黑臭水体是否消除主要有3个要素,一是公众评议满意度高于90%,或者满意度在60%-90%之间,但是透明度、氨氮、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等4项水质检测指标符合不黑不臭的要求;二是沿河(湖)的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基本建成并有效运行;三是沿河(湖)的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设置措施有效落实。同时满足以上3个条件的,即可认定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今年6月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全省黑臭水体再排查、再整治行动,经排查各市均未发现新增黑臭水体,原来的48条黑臭水体全部保持不黑不臭。为了进一步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正在组织开展2020年度城市黑臭水体评估和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的省级排查行动,对黑臭水体整治效果逐条进行现场评估,督促指导各市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整治养护的长效机制,实现水体的“长制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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