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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钢集团环境整治之超低排放改造提升篇

添加时间:2021-01-08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日前,山西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了山西省地方标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钢铁行业全流程环境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对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大宗物料产品运输等按工序分门别类提出指标限值和管控措施。
 
  晋钢集团将超低排放改造提升作为贯彻落实环境整治“治本为主”的重要举措,严格执行标准,加强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测和监督检查,确保实现超低排放,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贡献晋钢力量。
 
无组织排放治理方面:
 
  公司主要是通过建设铁路专用线、采用全封闭通廊传输物料,在料场内部增加雾炮机抑制扬尘,料场门外增加自动洗车机,进出车辆全部冲洗后上路行驶,有效控制道路扬尘,减少无组织排放;新增100多套无组织扬尘监测设备,投放于高炉上料系统、出铁场、物料转运站等场所。
 
有组织排放治理方面:
 
  主要在烧结、竖炉配套脱硫脱硝系统,炼铁高炉采用煤气精脱硫等源头减排技术,炼钢转炉增加二次除尘设备,轧钢加热炉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整改,等等,使排放指标达到颗粒物≤5mg/Nm³、二氧化硫≤20mg/Nm³、氮氧化物≤30mg/Nm³的超超低排放标准。
 
在线监测方面:
 
  在原来在线监测系统的基础上,积极响应超低排放35号文要求,在总调度中心建立超低排放集中控制平台,展现全厂无组织治理的全面状况,集中管理和呈现全厂有组织排放数据及清洁运输。
 
循环利用方面:
 
  坚持“变废为宝,吃干榨尽,实现极限循环利用”的原则,高炉水渣采用先进立磨工艺粉磨,转炉钢渣经过热焖渣技术处理,全部综合利用,生产为超细微粉,掺配水泥使用。采用无过滤式“直接换热余热回收技术”,利用高炉冲渣水余热和烧结机尾环冷余热,为巴公镇及周边提供冬季供暖。所有生产、生活废水通过物化、反渗透深度处理工艺后,全部回收利用,实现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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