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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一刀切”停产限产,反对“运动式”减碳

添加时间:2021-10-12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导读:针对“一刀切停产限产”、“运动式减碳”这些问题,想必大家也是不陌生的,因为我国已经多次强调过这一点,相关负责人也在公开场合频繁提到这一点。
2021年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进一步部署做好今冬明春电力和煤炭等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草案)》。
 
  会议同时强调,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有序用电管理,纠正有的地方“一刀切”停产限产或“运动式”减碳,反对不作为、乱作为。
 
  能源结构调整是大方向也是大趋势,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所在,但作为一个系统和庞大的工程,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着力提升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占比,仍需要科学统筹,这一点与生态环境保护整体工作的推进原则是一致的。
 
  而针对“一刀切停产限产”、“运动式减碳”这些问题,想必大家也是不陌生的,因为我国已经多次强调过这一点,相关负责人也在公开场合频繁提到这一点。
 
  近的就有9月20日举行的第76届联大高级别会议周期间气候变化高级别会议,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发言称,尊重各国国情能力差异,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的目标、原则,遵循“国家自主决定贡献”机制,在减排问题上各国要尽其所能提高力度,但不搞“一刀切”。9月17日举办的“主要经济体能源与气候论坛”(MEF)上,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也做了相似表述。
 
  国内,8月30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强调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决不手软,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罚,同时注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体现差别化,不搞一刀切。
 
  中央环保督察还专门针对这些现象,将相关行为的摸底排查纳入了督察工作内容中。
 
  如刚刚全面完成进驻工作的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门致函被督察省、集团公司: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
 
  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盲目上马“两高”项目、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虚假敷衍整改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这已经成为常态,生态环境部也通报称,本次中央环保督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服务“六稳”“六保”。
 
  此外,生态环境部也多次在例行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或者其他公开场合就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要求地方不搞“一刀切”、“一阵风”这样的运动式整改,要切实转变发展观念,推动生态和经济发展双赢。
 
  此前,生态环境部还专设“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专栏,针对的就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专项整治。
 
  就停产限产来说,我国也频频要求因地制宜,以推动清洁生产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为初衷和目标,而不是为“停”为停,为“限”而限。
 
  为此,我国逐步探索和施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清单制度,鼓励企业提升绩效级别,帮扶绩效提升,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减少或免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的停限产。
 
  《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也曾表示,避免对居民供暖锅炉和对当地空气质量影响小的生活服务业采取停限产措施。
 
  就秋冬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来说,这两年一个明显的变化就在于安排部署更有章法,包括一再强调“反对‘一刀切’”,“禁止‘一律关停’”,“禁止‘先停再说’”等,对这些敷衍应对的行为,监管力度也愈发大。坚持差异化管制和分类施策,要求各地重视对企业的技术帮扶,多措并举激励企业节能减排、减污降碳。
 
  另一方面,秋冬季和应急情况下的错峰生产也是“能耗双控”下保障生产秩序的可行方案。
 
  总而言之,对生产的管控目的在于刺激减排,走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道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过剩产能,达到优胜劣汰的效果。因此,我国更多的措施都在于促发展,而显然“一刀切”这样的行为违背了环保的初衷。
 
  阵痛必然存在,前景依然向好,每一次迈步都将向“碳中和”靠得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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